我国船舶履行国际公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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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船舶履行国际公约意义?

国际公约由几部海洋公约组成,其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最主要的一部。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形成,做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期间,团结战斗,排除了重重困难,克服了各种阻力;经过长达9年的艰难历程,终以新的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诞生而宣告胜利。我国认真履行海洋公约,它有效地扼制了少数海洋强国的海洋霸权主义,保护我们国家在开发、利用海洋方面的愿望和基本利益。

二、禁毒国际公约?

《国际鸦片公约》(International Opium Convention)是世界上第一份国际禁毒条约,于1912年1月23日在海牙签署。

美国协同其他13个国家就国际鸦片公约于1909年在上海召开会议,会议就加大谴责国际鸦片贸易取得共识。国际毒品顾问委员会于1925年2月19日在日内瓦签署了修订后的《国际鸦片公约》,签约国包括美国、中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荷兰、伊朗、葡萄牙、俄罗斯、暹罗。美国、中国、荷兰、洪都拉斯和挪威于1915年实施了该公约。

在1919年被写入凡尔赛条约以后,该公约在国际上强制实施。其修订版于1925年2月15日签署,1928年9月25日生效。该公约引入了一个统计控制系统,由国际联盟的常设中央鸦片委员会监管。在中国和美国的支持下,埃及建议一种经过干燥的印度大麻(hashish)也被加入到公约之内。

另一个子委员会还提出下列文本:对印度大麻及其制成品只能被许可用于医疗和科学用途。然而,从雌性cannabissativaL的顶部提取的树脂(charas)和其他的以其为基础的制成品(hashish、chira、esrar、diamba等)被用于非医疗的、可能有害的用途,它们应该像其他的毒品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生产、销售和交易。印度和其他国家反对这样的说法,它们以社会、宗教的习俗和野外大麻种植过于广泛为由,称以上说法很难执行。因此,该规定最终没有进入公约中。

一个妥协条款:禁止印度大麻被出口到禁止使用它的国家,而进口国也许出具许可进口的文书,并申明进口货物“是出于医疗或科学目的”,并要求缔约国“对进口的动机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阻止非法的国际大麻运输,尤其是以树脂的形式”。但公约也为各国留下足够自由以允许生产、国内交易和用于娱乐用途的大麻使用。

三、现行国际公约,有哪些 ?

呃……

这个…

我是真不知道!

也懒得去百度查…

四、什么多项国际公约?

1、《世界版权公约》 (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

1947年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持准备,1952年在日内瓦缔结,1955年生效。1971年在巴黎修订过一次。中国于1992年7月30日递交了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的官方文件,同年10月30日对中国生效。

2、《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1976年2月24日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五国,在印尼的巴厘举行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上签订。

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预防腐败、界定腐败犯罪、反腐败国际合作、非法资产追缴等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4、《日内瓦公约》

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

日内瓦(四)公约于1950年10月21日生效,1977年6月10日在日内瓦又签订了日内瓦(四)公约的两项附加议定书,并于1978年12月7日生效。该公约被认为是国际主义人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约束战争和冲突状态下敌对双方行为规则的权威法律文件。

中国于1956年加入此公约。200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已签订60周年。

5、《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1990年9月2日生效。截至2015年10月,缔约国为196个。该公约旨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

6、《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世界遗产公约的标志,象征着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央的正方形是人类创造的形状,圆圈代表大自然,两者密切相连。这个标志呈圆形,既象征全世界,也象征着保护。

五、国际公约有哪些?

1、1965年12月21日年通过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2、1966年12月16日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3、1966年12月通过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4、1979年12月18日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5、1984年12月10日通过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6、1989年12月20日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

7、1990年12月18日年通过的《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迁徙个人公约》。

8、2006年12月13日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

9、2006年12月20日通过的《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六、国际公约领海多少公里?

领海12海里=22.224千米(公里),一海里约等于1.85千米,十二海里就是22.2千米,就是从海岸线(或本国所属的近岸岛屿)向海中垂直延伸12海里的区域,即为本国领海。外国的船只的飞行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这个是按联合国规定的各个沿海国家的专领海范围,属于领土主权。另外每个沿海国家,还拥有200海里的管辖权,但却没有领土权,就是属于专属经济区,可以管辖。

七、签署国际公约的条件?

国际条约: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国际法为准则而为确立其相互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国际条约包括一般性的条约和特别条约。  1.一般性的国际条约通常是大多数或多数国家参加的,主题事项涉及世界性问题,起着创立一般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作用。比如,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特别条约,一般由两个或几个国家为特定事项缔结的。比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  3.基本内容是政治、经济、贸易、法律、文化、军事等方面的相互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如:WTO规则,世界贸易协定等对WTO成员的组织和公民都具有约束力。国际条约的名称很多,有条约、公约、协定、协定书、宪章、签约和宣言等。  4.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规范赖以存在的基本形式之一。  成立条件:必须经过四个步骤之后,方可成立生效。  第一、谈判。  指国家间就条约内容和缔结等事项进行交涉的过程。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外,开始时通常须审查代表是否奉有谈判条约的全权。谈判结果订成双方一致同意的正式文本。多边条约的谈判通过国际会议的形式进行,条约草案提交会议通过。在联合国范围内缔结的国际条约,条约文本由联合国大会或为此专门召开的。  第二、签字。  指由受权签约的代表在条约正式文本上签名,以表示缔约国同意接受条约的拘束。双边条约签字前由缔约国双方代表互阅签约的全权证书,多边条约则由缔约国代表组成全权证书审查委员会审查。一般的条约自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不需批准或其它手续。在国际组织范围内缔结国际公约,有时不经过签字这种传统程序,而是根据该组织的组织文件规定,由主管机关将公约拟定后,径送各国审议批准。  第三、批准。  指国家有权机构对其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最后确认。根据各国的宪法和实践,有权批准条约的一般是国家元首或议会,有时国家元首根据议会的决议来批准。有些条约可采取简易的批准方式,即由政府核准。一般说国家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其代表所签署的条约。除批准外,一国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还可用接受、赞同等新方式。  第四、交换批准书。  双边条约获得批准后,通常要交换批准书。多边条约则要把批准书交存于条约规定的负责保管批准书的保管者。除另有规定外,双边条约自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多边条约的生效需要全体或一定数目的签字国交存批准书。

八、什么是多项国际公约?

1、《世界版权公约》 (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

1947年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主持准备,1952年在日内瓦缔结,1955年生效。1971年在巴黎修订过一次。中国于1992年7月30日递交了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的官方文件,同年10月30日对中国生效。

2、《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1976年2月24日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五国,在印尼的巴厘举行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上签订。

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预防腐败、界定腐败犯罪、反腐败国际合作、非法资产追缴等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4、《日内瓦公约》

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

日内瓦(四)公约于1950年10月21日生效,1977年6月10日在日内瓦又签订了日内瓦(四)公约的两项附加议定书,并于1978年12月7日生效。该公约被认为是国际主义人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约束战争和冲突状态下敌对双方行为规则的权威法律文件。

中国于1956年加入此公约。200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已签订60周年。

5、《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1990年9月2日生效。截至2015年10月,缔约国为196个。该公约旨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

6、《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世界遗产公约的标志,象征着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央的正方形是人类创造的形状,圆圈代表大自然,两者密切相连。这个标志呈圆形,既象征全世界,也象征着保护。

九、为什么要有国际公约?

专利权的地域性是其很突出的一个特点,即在一 国批准的专利只能在该国获得专利保护,这与专利制度产生当时及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

然而随着 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专利权的地域性愈来愈显示出它的不适应性, 人类的智力成果很容易穿越国界,因此专利制度国际化的呼声日益高涨,有关专利的国际公约的产生便成了必然的事情。

十、三大禁毒国际公约?

《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由于加入的缔约国较多,影响力较大,也被称为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我国于1985年和1989年先后加入上述三大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是对《1961年麻醉药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的肯定和进一步展开。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了毒品犯罪的种类和形式,对毒品犯罪的刑罚种类进行了规定与限制。同时也考虑到各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和人文环境,对刑罚替代措施,例如治疗、教育、护理、康复或者社会回归作出了规定,要求缔约国严格执行司法惩戒、控制毒品犯罪的假释,并且不得将毒品犯罪视为政治犯罪或者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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